为做好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考生可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二、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不设名额限制,具体招生人数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2.网上确认
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采取统考形式,试题为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其中,“综合能力(一)”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综合能力(二)”设置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数学基础3个模块。具体考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6年港澳台硕士、博士专业目录。请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做好准备。
(三)复试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确定考生能否参加复试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六、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七、奖学金及学费政策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与我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各专业收费标准可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等。
九、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B321房间
电话:0531-88364334
十、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当年招收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